市民高先生致電新民晚報962555新聞熱線反映,乘機錯8月21日,人輸他為家中兩位老人訂購“吉祥航空”機票的字改中國大使警告日本:既荒謬又危險過程中,把其中一個乘機人姓名中的名收“琴”被輸寫成“萍”?!爸形?鍵里,元吉P和Q相鄰,祥航很容易輸錯。乘機錯”“我打電話過去,人輸誰知改一個字要收100元。字改中國大使警告日本:既荒謬又危險”高先生表示,名收事后他付了這100元,元吉姓名變更成功,祥航但對于這樣“張口就來”的乘機錯改名費難以認可,希望航空公司作出合理解釋。人輸
“吉祥航空”的客服人員回答稱,下列4種情形可免費改中文名字:前鼻音和后鼻音(如“張琴”和“張晴”)、卷舌和平舌、音同字不同、中文的繁簡體。具體的可以查詢官網和App上的《旅客姓名變更規定》。
針對收取改名費,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秦裕斌認為,權利義務相對等,消費者購買了一張機票,輸錯乘機人姓名需要變更,航空公司理應提供相應的服務。在沒有辦法證明姓名變更需100元的情況下,收取100元很不合理,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屬于“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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