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多地發布2023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多地調整你漲了多少錢?
進入7月以來,發布方案全國多地陸續發布了2023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年養緬甸多地破近60年高溫紀錄兌現養老金的老金上漲。你的漲多養老金今年漲了多少?
北京
14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少錢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多地調整通知》。
北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發布方案2022年12月31日前經批準已辦理退休(含退職、年養退養人員,老金下同)手續的漲多人員,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少錢
本次調整辦法如下:
(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多地調整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發布方案不含折算工齡,年養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于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 ;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基本養老金在6451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基本養老金在6451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其中,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在6451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35元后(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于6501(6451+50)元的,補足到6501元。緬甸多地破近60年高溫紀錄
(四)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低于調整后本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
(五)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于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準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六)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22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繳費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標準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按照本條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每年增發兩至三個半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寧夏
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本次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部分。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 。
掛鉤調整: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含15年),每月統一調整15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2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95%調整(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調整不足20元的統一按20元調整,工傷退休職工按原規定執行。
適當傾斜:一是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 ;二是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艱苦邊遠一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對艱苦邊遠三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遼寧
7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本次的調整辦法和標準如下:
定額調整: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2年12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7%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符合《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于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河南
10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本次的調整辦法 :
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
掛鉤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 1.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每月再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1%計算增加。
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 ;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河北
12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包括:
定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 ;按照本人2022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
對高齡退休人員,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對艱苦邊遠地區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于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外,江西、天津等多個省區市也正式公布了2023年養老金調整細則 。
進入7月以來,全國多地陸續發布了2023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兌現養老金的上漲。你的養老金今年漲了多少?
北京
14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2022年12月31日前經批準已辦理退休(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手續的人員,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辦法如下:
(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于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 ;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基本養老金在6451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基本養老金在6451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其中,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在6451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35元后(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于6501(6451+50)元的,補足到6501元。
(四)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低于調整后本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
(五)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于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準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六)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22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繳費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標準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按照本條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每年增發兩至三個半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寧夏
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本次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部分。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 。
掛鉤調整: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含15年),每月統一調整15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2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95%調整(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調整不足20元的統一按20元調整,工傷退休職工按原規定執行。
適當傾斜:一是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 ;二是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艱苦邊遠一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對艱苦邊遠三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遼寧
7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本次的調整辦法和標準如下:
定額調整: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2年12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7%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符合《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于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河南
10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本次的調整辦法 :
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
掛鉤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 1.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每月再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1%計算增加。
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 ;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河北
12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包括:
定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 ;按照本人2022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
對高齡退休人員,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對艱苦邊遠地區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于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外,江西、天津等多個省區市也正式公布了2023年養老金調整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