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兩高”聯合發布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
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即將到來之際,兩高最高人民法院、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發布犯罪“2023線上中華文化大樂園—大洋洲園”開園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針對司法實踐中的環境新情況新問題,從司法環節發力,污染依法懲治環境污染犯罪,司法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解釋
《解釋》明確對具有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兩高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聯合“2023線上中華文化大樂園—大洋洲園”開園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發布犯罪處置有放射性的環境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污染廢物、有毒物質,司法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解釋野生動植物資源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棲息地、生長環境嚴重破壞等情形的兩高,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推動形成對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強大震懾。
《解釋》明確環境數據造假行為的處理規則,對承擔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排放檢驗檢測、排放報告編制或者核查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實施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明確,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對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行為適用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處理規則。
《解釋》堅持寬嚴相濟,銜接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將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非法排污的行為,明確為從重處罰情形,做到當嚴則嚴;明確可以根據認罪認罰、修復生態環境、有效合規整改等因素,在必要時作從寬處理,體現恢復性司法理念,做到當寬則寬。
據了解,《解釋》將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這是自1997年刑法全面修訂施行以來最高司法機關就環境污染犯罪第四次出臺專門司法解釋,充分體現了“兩高”依法嚴懲環境污染犯罪、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的立場。
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即將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針對司法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從司法環節發力,依法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解釋》明確對具有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資源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棲息地、生長環境嚴重破壞等情形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推動形成對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強大震懾。
《解釋》明確環境數據造假行為的處理規則,對承擔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排放檢驗檢測、排放報告編制或者核查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實施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明確,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對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行為適用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處理規則。
《解釋》堅持寬嚴相濟,銜接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將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非法排污的行為,明確為從重處罰情形,做到當嚴則嚴;明確可以根據認罪認罰、修復生態環境、有效合規整改等因素,在必要時作從寬處理,體現恢復性司法理念,做到當寬則寬。
據了解,《解釋》將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這是自1997年刑法全面修訂施行以來最高司法機關就環境污染犯罪第四次出臺專門司法解釋,充分體現了“兩高”依法嚴懲環境污染犯罪、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的立場。